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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照明控制器、集中电源、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
1。 应急照明控制器、集中电源、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a 应安装牢固,不得倾斜;
b 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;
c 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(楼)面100mm~200mm;
d 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,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;
e 设备接地应牢固,并应设置明显标识。
2 .应急照明控制器或集中电源的蓄电池(组),需进行现场安装时,应核对蓄电池(组)的规格、型号、容量,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,蓄电池(组)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。
3. 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,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,严禁使用电源插头;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。
4. 集中电源的前部和后部应适当留出更换蓄电池(组)的作业空间。
5. 应急照明控制器、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:
a 引入设备的电缆或导线,配线应整齐,不宜交叉,并应固定牢靠;
b 线缆芯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;
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,接线不得超过2根;
d 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;
e 导线应绑扎成束;
f 线缆穿管、槽盒后,应将管口、槽口封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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